关于举办第三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05-22浏览次数:30

为了深化教育综合改革,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,培养造就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的生力军;推动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,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,促进“互联网+”新业态形成;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、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。由教务处、院团委主办,经济管理系承办,以“搏击‘互联网+’新时代、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为主题的第三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正式启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赛对象与要求

1.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均可组队报名参赛, 允许跨专业组建团队,

2.每支参赛队由3-5名学生组成,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;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,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,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。

3.各团队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竞赛方案,逾期将不再受理。

二、竞赛类型

    (一)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

各参赛队要依据各行业、企业的实际商业问题选择比赛题目,应用主流网络工具平台,创新地做出切实可行的商业解决方案,进行网络营销及传播,同时对具体的实施效果加以实践验证。

1.电商创新规划与运营主题赛

要求参赛团队在导师的带领下,针对地区产业特点,如农业、旅游、工业企业等传统产业、或新兴产业,开展深入的市场调研、分析当前最为主流的工具平台,为有需求的电商产业园区、或传统企业提供产业园规划、电商平台创新应用规划及运营方案,并予以实证研究。

2.网络零售/跨境电商主题赛

学生或指导老师可以拓展当地企业优质货源,创新应用社交网络媒体、微商平台、创业实践平台等,开展网络零售或校园代理业务,根据业绩增长情况评判优胜团队。

3.网络营销与策划主题赛

以文化传播、活动组织、当地旅游推介等非商业类的应用也归于此类;其目的在于宣扬理念、推广品牌和产品或服务的认知,引起目标人群的关注、倾向和参与、购买、行为认知与变革等,也包括为达成此目的的必要市场分析、目标人群的需求及其在线行为的收集与分析,以及应有的效果等;

鼓励参赛团队创新应用百度网络营销工具,为企业开展综合网络营销服务,如搜索引擎优化、视频网站推广、广告资源互换等多种组合营销模式,根据网络营销的关键数据指标,以及网络营销创意的创新性评出优胜者。

4.网络创业与创新应用开发主题赛

学生也可以创新应用互联网技术,开发各类app应用或网络技术服务、或电商应用/服务平台,解决企业或社会实际问题,开展创业。

(二)“互联网+”创新创业大赛

大赛分为创意组、初创组,

创意组: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,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。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,须为学校在校生(含应届毕业生)。

初创组: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(201431日后注册),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。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,须为学校在校生(含应届毕业生),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(2012年之后毕业)。

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、云计算、大数据、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,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、新服务、新业态、新模式。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,促进制造业、农业、能源、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。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,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,促进互联网与教育、医疗、交通、金融、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。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:

1.“互联网+”现代农业,包括农林牧渔等;

2.“互联网+”制造业,包括智能硬件、先进制造、工业自动化、生物医药、节能环保、新材料、军工等;

3.“互联网+”信息技术服务,包括工具软件、社交网络、媒体门户、数字娱乐、企业服务等;

4.“互联网+”商务服务,包括电子商务、消费生活、金融、旅游户外、房产家居、高效物流等;

5.“互联网+”公共服务,包括教育文化、医疗健康、交通、人力资源服务等;

6.“互联网+”公益创业,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;

7.“互联网+”文化创意服务,包括广播影视、设计服务、文化艺术、旅游休闲、艺术品交易、广告会展、动漫娱乐、体育竞技等。

三、比赛时间

校内决赛:20176

四、报名方式

由于本次比赛涉及到领域比较广泛,建议参赛同学跨专业组队,强强联合。请参加本次大赛的学生自行组队,将报名表打印并于69前报到学院教学信息中心(南教学楼107)

大赛相关材料,可以登陆本次大赛QQ交流群下载。

报名地点:学院教学信息中心(南教学楼107)

QQ交流群:467179019 (群密码:yyjsxy)

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官方网址:http://dasai.upln.cn

“互联网+”创新创业大赛官方网址:http://cy.ncss.org.cn/

人:孟老师   15940813937

文老师   15941194809

         

大赛组委会

      2017522